出口商知识产权咨询点第十一届会议于 2024 年七月二十五日举行。

一家白俄罗斯公司是在快餐服务方面注册的白俄罗斯组合商标的权利人,该公司在俄罗斯联邦注册同一名称时遭到最终驳回,原因是俄罗斯个人企业家最近但更早注册了一个混淆性相似的高级商标。一家打算在俄罗斯发展同样业务的白俄罗斯公司负责人向咨询中心询问,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答复依据的是俄罗斯商标立法规范。

跟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1483 条第 6 款,在同质商品和服务上与他人在俄罗斯联邦受保护的商标相同或混淆性近似且在先的指定不得注册为商标。

由于白俄罗斯公司主张的名称与俄罗斯商标之间的混淆程度相似(语音和语义相同以及图形相似)并没有引起白俄罗斯申请人的任何怀疑,顾问决定不再纠缠于如何质疑 Rospatent 公司的初步驳回决定,而是专注于在俄罗斯将类似名称注册为商标的原因及其提前终止的可能性。

根据白俄罗斯公司负责人自己的说法,他没有发现任何关于俄罗斯个人企业家在公共领域使用注册商标的信息。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1486 条第 1 款的规定,如果商标在国家注册后三年内没有连续使用,则可以提前终止对注册商标个性化的所有商品或部分商品和服务的法律保护。

在上述三年期满后,相关方可向专利纠纷分庭提出因商标未使用而提前终止对该商标的法律保护的申请,条件是在提出该申请之前该商标未被使用。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同一条款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权利持有人或根据许可协议被授予该权利的人或在权利持有人控制下使用该商标的其他人对商标的使用。证明商标使用的责任在于权利人。

因此,在俄罗斯个体企业家不使用先前注册的混淆性近似老商标的情况下,白俄罗斯申请人有可能在俄罗斯联邦获得自己的商标保护。

白俄罗斯申请人应决定如何处理其申请: 1. 对审查的最终决定提出质疑,向专利纠纷分庭提出有动机的异议,然后向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申请。2. 2. 作为向专利纠纷法庭提出异议的一部分,提交一份类似高级商标所有人的同意书,但由于注册未使用商标的动机,该同意书不太可能提交。3. 再次重新提交申请,以便及时收到初步驳回决定,并向专利纠纷法庭申请因未使用而提前终止对冲突商标的法律保护。

参考:在俄罗斯联邦,申请指定是否符合《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1477 条和第 1483 条第 1-7 款要求的审查结果通知,以及就通知中提出的理由提交论据的建议,等同于商标注册初步驳回决定,白俄罗斯商标审查立法也采用了这一做法。

至于俄罗斯就通知中给出的理由提出的论据,则等同于白俄罗斯共和国的重复审查请求。唯一不同的是,这些论据不附带专利费,而白俄罗斯只有在缴纳 10 个基本单位的专利费后才能申请对所要求的名称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