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第十六次出口商知识产权咨询办公室闭幕
一家白俄罗斯植物油制造商询问是否可以在两个层面上将口头名称注册为商标,第一个层面是拉丁语“RAY”一词以特有的图形方式放置,第二个层面是产品类型的英文“Sunfloweroil”。
答案是基于白俄罗斯共和国《商标和服务商标法》(以下简称《法》)的规范。根据该法第四条第一款第 1.4 款的规定,以用于表示商品的种类、质量、数量、性质、用途、价值的标志和(或)标记占主导地位的名称注册为商标。货物,以及其生产或销售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位提出疑问的出口公司代表澄清,拟议商标中的文字名称“葵花籽油”并不占据主导地位,仅占“RAY”一词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因此,如果不是因为某种重要情况,它可能会被包含在商标中。
由于白俄罗斯商品生产商不仅打算生产葵花籽油,还生产菜籽油、玉米油、亚麻籽油和其他油,因此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油,在产品类型上狭隘地标注“葵花籽油”将是错误的。根据第 5.1 款。该法第 4 条第 5 款不允许将虚假或能够误导消费者有关产品、其原产地或制造商的名称注册为商标。
建议顾问从商标申请中排除未受保护的名称,仅以特有的图形方式申请“RAY”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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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