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最后一个星期四(2021年11月25日),出口商知识产权咨询点举行了一届例会

一个销售青年运动鞋网站的所有者为管理其网站而注册的域名,也提出问题涉及到他的直接竞争对手在类似的服务上注册了一个类似的口头商标的前景。

回答:在白俄罗斯共和国,《民法典》将商标称为个性化的手段,是工业产权法的对象,而立法没有规定域名属于受保护的智力活动成果或个性化手段。也就是说,企业代表用来表示其商品或服务的这两种称谓的层次是不同的。在这种竞争情况下,商标的法律地位更高。司法实践从每一个具体的案件出发,并在这种碰撞中考虑到多方面,不仅是商标个性化手段和域名象征性名称的注册时间,作为这种地区的上级层次的一部分,用于识别互联网上的行政自治单位的区域。

一位没有时间将其域名注册为商标的企业家提出了这个问题,他得到了关于域名侵犯商标权的补充说明。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商标和服务商标法》第3条,侵犯商标专用权是指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与之混淆的商标或名称,表现为对同质商品实施本法第20条第1款所述的行为。

该法第20条第1款的第1.5项规定,将商标用于注册了商标的商品的个性化,主要是通过在全球计算机网络互联网中使用该商标来实现的,包括在域名中和其他方法寻址。

将自己的域名注册为商标(服务商标)是基于互联网商务企业的首选保护形式。不应忽视这一基本事实。

咨询结持续了近一个小时,结束后,个体工商户打算注册自己的与竞争对手的商标没有混淆性相似的商标,并保证他了解在竞争对手向反垄断监管和贸易部或白俄罗斯共和国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时他可能采取什么行动。